弱化担保 推动公司债更快发展
公司债诞生初期,就以其无强制性担保而显著区别于当时政府强制担保规范下的企业债,得到了市场人士的充分肯定。但1年的实践下来,我们必须无奈地承认,"强制性"担保的历史在中国信用市场还是根深蒂固。 实践中的债券担保,可能与我国公司债券市场上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的投资者定位密切相关。 事实上,鼓励担保和投资者定位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公司债券市场主要面向个人投资者,政府为了减少个人投资者面临的兑付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也鼓励公司债附担保,第三方的担保和投资者较差的风险识别能力有可能造成企业投资行为的扭曲,加大了公司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结果是政府对公司债券市场实行相对严格的管制。而这显然是与债券市场的本质背道而驰的。 债券本质上一定是信用产品,发行债券就是发行信用。信用不同,筹资成本就有差异,给公司债定价,本质上是给信用定价。如果市场机制充分,结果必然是好企业低利率,差一些的企业则相对高一点的发行利率,这也体现了资本市场应有的资源配置功能。 弱化担保安排、强化信用评级、放开若隐若现的利率管制是公司债券市场化的基本前提。很显然,弱化担保安排并非使企业融资更加容易,而是使信用级别低的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只有担保弱化乃至取消,才能让信用评级反映更多信息,成为企业信用定价的重要依据。否则,评级实际评的是担保人的信用,掩盖了揭示发行人信用的本质。 在股票市场相对低迷的情况下,未来公司债的发展空间是相当巨大的。我们非常希望看到弱化乃至最终取消担保,强化信用评级、强化公司信用定价,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应有之意。 □ .牛.鹏.云 .中.国.证.券.报. .海.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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